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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莆市工信能源〔2024〕67号,经单位申请,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初审、专家现场评审、专项审计等程序,我局确定以下单位(见公示表)符合补助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8日。
联系人: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2261022
市工信局计财科 2223299
市财政局企业科 2692731
附件:拟安排2024年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切块资金项目名单(第二批)公示表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