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5 15: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ptet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541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290478;传真:0594-2292391;电子邮箱:ptjmwbgs@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委调整充实了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张志宏担任组长,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俊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2017〕80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莆市经信办〔2017〕225号),并在委网站公开。 

  2.各科室依照任务分工结合科室具体职能,认真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主要任务。一是牵头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方面。公布《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工信部 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及《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闽价电[2017]39号)等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措施。二是牵头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方面。公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闽政〔2017〕24 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运用价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闽价综〔2017〕165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等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及政策解读,推动企业降本增效。2017年,我市通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等为企业减轻负担近30亿元。三是牵头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方面。根据省经信委的有关通知文件,我市无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任务。四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以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是先后对我委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6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公共服务9项、内部审批3项、其他权责事项58项)进行梳理, 并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统一清单形式明确我委权责事项,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 

  3.重视公开惠企政策及解读工作,相关政策公布后,政策解读在3个工作日内将电子文稿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并在本委门户网站上公布。积极发挥主流媒体与新媒体作用开展政策解读。在委门户网站设置“惠企政策”、“政策解读”等栏目,发布各类优惠政策及解读,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等政策。通过电视台滚动字幕、报纸开设专栏、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企业联络员qq群推送、邮件短信群发、微信公众号推广等多种载体平台进行宣传,扩大知晓度和惠及面。 

  (三)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知识,提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贯彻《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委机关科室经办人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委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126件(历年累计1597件),在本委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有1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4条,政策、规范类17条,规划计划类0条,行政许可类1条,重大建设、为民办实事类74条,安全生产类12条,社会保障就业类3条,城乡建设能源类1条,科教文卫体类4条。本委2017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除了在本委门户网站(http://www.ptet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外,同时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的目录清单和纸质材料。部分信息还在《莆田电视台》、《湄洲日报》、《莆田晚报》、《莆田侨乡时报》上进行公开,为群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在委门户网站设置“惠企政策”与“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各类优惠政策,本年度共计发布政策解读3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建设,在委门户网设置“公众互动”栏目,下设“领导信箱”、“在线访谈”、“在线咨询”、“举报投诉”、“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6个子栏目,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实现网上在线受理政务公开申请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投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委在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布了莆田市经信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申请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提供了在线受理和表格下载两种便捷的方式,供群众选择。群众可在网上直接申请公开,也可到市经信委办公室直接申请。至2017年12月31日,本委收到公开申请3件,已答复3件,其中同意公开1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本委“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涉密内容的文件及请示件等内部性文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创新不足等今后我委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持续抓好《条例》实施,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二是提升全委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说明 

  统计期限始于2017年1月1日,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限于本单位。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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