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0 10:17 | 来源: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经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经委门户网站”(http://www.ptet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经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541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290478;传真:0594-2292391;电子邮箱:ptjmwbgs@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委调整了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张志宏担任组长,陈桂泉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加强领导,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委门户网的建设与管理,在委门户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一级栏目,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子栏目,实现网上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投诉,提供门户网政府信息检索功能。建立委政府信息公开档案,方便公众查询、办事。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多渠道公开本委政府信息。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我委结合本委实际,从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入手,一是制定《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科室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印发了《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予以规范。三是制定了《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责任追究、举报受理、工作考核等制度。   

  (四)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委在全市经系统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提高全系统尤其是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贯彻《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同时,组织委机关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等,通过宣传、学习与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委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186件(历年累计1342件),在本委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有18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8条,政策、规范类12条,规划计划类4条,行政许可类6条,重大建设、为民办实事类102条,安全生产类22条,社会保障就业类4条,城乡建设能源类4条,科教文卫体类4条。本委2015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除了在本委门户网站(http://www.ptet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外,按月分批向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部分信息还在莆田电视台、《湄洲日报》、《莆田晚报》、《莆田侨乡时报》上进行公开,为群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委在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布了莆田市经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申请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提供了在线受理和表格下载两种便捷的方式,供群众选择。群众可在网上直接申请公开,也可到市经委办公室直接申请。至2015年12月31日,本委未收到公开申请。本委“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涉密内容的文件及请示件等内部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未设置收费项目,包括依申请公开有关材料复印等,一律由本委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全委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得到明显提高,公开工作日益规范,公开成效更加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深入,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今后我委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持续抓好《条例》实施,强化公开意识,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委政府信息发布质量,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说明 

  统计期限始于2015年1月1日,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限于本单位。 

  2、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6 

134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6 

71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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