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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科室负责人关于《莆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解读

2022年07月08日 10:49    来源:市工信局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科长王飞燕《莆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莆市工信企业〔2022〕177(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一、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科长王飞燕解读:为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形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等梯次发展的良好格局,进一步规范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科学综合评价,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二、请问具体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科长王飞燕解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符合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2.5%。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800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800万元以下,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三、请介绍一下相关的申报流程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科长王飞燕解读: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企业向所属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提交认定申报书(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认定条件和评价指标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当年申报通知);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收到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严格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和申报工作通知进行初审,并对申报限制事项进行排查,提出推荐名单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中小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市工信局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确认其为莆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财政资金奖励,且可同时享受其他资金补助

四、请介绍一下管理与扶持的措施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科长王飞燕解读:市工信局对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每三年复核一次。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择优推荐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咨询电话: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0594-26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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