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9月末,市担保公司在保余额达37.20亿元,放大倍数达6.3倍。其中,“白名单”企业在保户数为570家,约占全市“白名单”企业数的30%,在保金额达27.99亿元。我市通过创新建立“白名单”机制,破除银行“惧贷”“惜贷”,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企业获得融资。
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旅局、平台办等行业主管部门各自制定管辖行业的“白名单”企业标准,每年公布更新“白名单”企业清单,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莆田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工作方案》,市担保公司为经属地县区(管委会)推荐的企业和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各类“白名单”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银行和市担保公司按2∶8比例承担风险。市担保公司承担风险后,再由市担保公司和融资企业所在县区(管委会)按照5∶5比例进行分担。当企业在市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服务出现代偿率达到5%以上(含5%),原则上暂停办理该县区(管委会)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待风险化解后即恢复。
近年来,我市出台系列文件,进一步提升“白名单”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质效。对上年度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白名单”企业担保额度上限由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其中,生产型鞋业企业及食品企业担保额度上限由原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上年度纳税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白名单”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可从中选取10%列为重点支持企业,担保额度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对工业和建筑业“白名单”企业,可按照其上年度纳税额给予等额且总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在国家融担基金不再鼓励免担保费政策的背景下,我市指导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本可持续经营,确保在省内处于较低的收费水平。单户担保金额小于等于500万元的,年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0.5%;单户担保金额大于50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元的,年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0.8%;单户担保金额大于1000万元,年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
为解决非“白名单”企业的融资需求,我市创新提出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全覆盖、纯信用的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方案。在“白名单”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融资担保范围,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三农”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20万元至3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支持的贷款业务为纯信用贷款模式,企业无需提供抵押、质押及反担保措施,贷款由合作银行向市担保公司备案,市担保公司见贷即保,手续简便。市担保公司(含各县区)设立1亿元的资金风险池,发生风险时由市担保公司和相关县区按1∶1承担,风险补偿率上限为5%、银担按2∶8比例承担贷款本金风险。(记者 黄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