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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2026年一季度工业稳生产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莆市工信规〔2026〕1号

2026年01月29日 11:24    来源:莆田市工信局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巩固全市工业经济回稳向好态势,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现提出如下措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稳生产

  (一)鼓励企业连续生产。2026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6%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省级财政按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2025年一季度无用电开票的企业按一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2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3万元至80万元。“两节”期间(2026年1月至2月)用电量达2025年11月-12月70%以上,且2026年1-2月份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含)的制造业企业,市级财政按其一季度实际用电增量给予0.05元/千瓦时的用电奖励,单家企业奖励1万元至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电费融资方式,降低企业电费融资成本,对工业企业通过国家电网“电e金服”平台申请办理“电e票”“电e证”“电e贷”用于缴交电费的,给予一定比例贴息。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稳生产正向激励。在获得省级正向奖励基础上,对一季度工业用电、工业投资、技改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等综合增速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区、管委会),分别按照省级奖励的30%、20%、15%的工作经费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慰问。深入开展“2025年收好官、2026年开好局”服务企业稳增长专项行动,走访慰问春节期间坚持生产、施工、运营和2026年2月24日(正月初八)前复工的工业企业,引导企业春节期间多生产、晚停机,早开工、开满机。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加强节后复工用工监测。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稳就业

  (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6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经营的企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委

  (五)拓展招工用工渠道。鼓励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我市企业引进劳动力,支持企业赴外地招工引才。对组团参与市外、省外招工的莆田企业,给予分类补贴,其中,参加省内招工每次补贴1000元、省外招工每次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三、促投资

  )鼓励项目提速建设。对春节期间加快建设的工业项目予以适当慰问奖励,对已入统且2026年第一季度当季度总计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达10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支持技改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省技改贴息等国家、省里政策资金,力争各县(区、管委会)分别新获得省级及以上政策项目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七)加快重点项目转段。对2026年新投产并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新投产并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6年3月-2027年2月申请并成功实现规下转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八)推动园区提质增效。把握莆籍乡贤企业家春节和元宵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一系列走访座谈和招商对接活动,引导更多产业项目入园区。一季度,组织开展园区项目招商对接活动20场以上、新对接民企产业类项目50个、总投资额超80亿元,对一季度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转段成效突出县(区、管委会)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财政局

  四、促消费

  )加大供需对接支持力度。对2026年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的举办单位,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每场最高20万元奖励,每个县(区)年内至少组织开展2场以上供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做大留莆职工服务保障。对我市规上工业企业非莆籍留莆过年务工人员,给予每人30G的春节流量包。支持市内有条件的4A级以上景区免费对我市非莆籍留莆过年务工人员开放。鼓励旅游景区、酒店、民宿等推出门票、酒店年夜饭优惠,开展年货节、美食嘉年华等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文旅局、中国移动莆田分公司、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

  五、减负担

  (十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清单内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可在7月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允许企业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实现提前少缴税款、节约现金流。落实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加大对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工信局、科技局

  (十)强化融资对接帮扶。持续开展企业融资需求摸底,搭建产融对接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对接。滚动更新工业“白名单”企业。继续执行莆市工信规〔2025〕4号文件中涉及提高“白名单”企业担保额度、实施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等政策规定。延长莆市工信民营〔2025〕178号文件的执行期到2026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府办(金融)、市财政局、人行莆田市分行、莆田金融监管分局、市再担保公司

  十三)做好企业和项目服务保障。依托“亲清惠企”平台和服务企业“110”工作机制,开通“开门红”服务企业专属通道,保障民营企业开复工困难诉求。挂点帮扶经济贡献大、带动作用强的骨干企业、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项目协调会、企业座谈会,协调解决企业诉求。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并推进落实。各县(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本文件涉及的奖补政策可同时享受,并可叠加享受各级其他惠企政策。相关资金从省级转移支付补助和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除正文有列明政策执行期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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