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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市工信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莆市工信运行〔2021〕114号

2021年06月01日 15:47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县(区)工信局、北岸工信和商务局,局有关科室、市能源执法监察支队,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全省工信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工信函安办〔2021〕5号)市政府安办《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莆市安〔20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信工作实际,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开展全市工信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活动紧紧围绕严整改、严执法、严培训、严曝光“四严”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标本兼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工信部门工作实际,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深入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努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生产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民爆物品。认真汲取山东烟台笏山金矿“1·10”爆炸事故和河北省赤城县“4·7”民爆物品销毁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安全生产基础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18)中强制性条款落实不到位,不合格品不按规范进行处理,视频监控存在盲区,主要设备技术、安全联锁参数等设置不合理、预警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分级、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规定配齐、配全、配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不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问题。三是隐患排查治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对各种检查发现的隐患未按“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未对隐患“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导致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等问题。四是日常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五统一(管理、标准、制度、培训、考核)未有效推进,生产现场员工执行安全行为不规范,企业、生产线停车或复产手续不完整,储存库区值班室建设、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员工着装、值班值守、出入库登记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不按规范实施,存在“三违”、“四超”行为等问题。五是民爆物品销售方面。督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落实对民爆物品使用单位《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明等购买手续材料进行查验,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将民爆物品交付给无资质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运输。六是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应急预案与实际不符,配备的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未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可靠,未组织应急演练,未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未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等问题。七是消防安全方面。针对夏季高温高湿季节性特点,重点整治企业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人员对消防器材操作不熟练,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单位:仙游县工信局、荔城区工信局,局装备科 

  (二)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一是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组织管道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对高风险段、密闭空间、站场阀室、穿跨越处等重点目标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要加强占压、第三方施工等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督促管道企业落实现场管控措施。二是日常维护方面。要加强汛期和极端天气下防护工作,督促管道企业建立和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方案,提前做好相关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要督促管道企业进一步加强管道巡护人力、装备和资金投入,加大巡护频次,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宣传与培训方面。重点整治巡线及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管线周边宣传未开展等问题。四是风险评估与防范方面。重点督促企业全面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开展风险分级评价,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重点整治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五是应急储备与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应急方案,并与地方应急方案相对接,重点整治油气管道企业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抢修力量与应急方案不匹配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区)工信局,局化工科 

  (三)电力设施保护。一是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执法行动,对危害电力设施的案件要及时立案处理,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违章建房、塔吊碰线等突出问题,要依法清除和整改;二是要建立群众举报制度,以利积极预防和快速处置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要督促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度,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高防盗、防破坏能力;四是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电力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完善预警机制,提高抢修能力,降低事故损失,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责任单位:各县(区)工信局、北岸工信和商务局,局能源科、市能源执法监察支队 

  (四)信息化行业。督促相关信息化行业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形成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工信局,局信息化科、软件科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根据职责分工,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已认定化工园区持续做好园区提升改造,鼓励高新技术综合应用,加快化工产业升级。按序时进度推进第二批化工园区认定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工信局、北岸工信和商务局,局化工科、产业科 

  (六)消防安全。要认真汲取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华阳染整有限公司“2·25”事故教训,配合应急部门指导纺织印染行业企业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促重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结合日常走访企业指导工业企业持续推进彩钢板临时建筑及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拆除工作和厂区消防“生命通道”的打通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工信局、北岸工信和商务局,局相关科室 

  (七)依职责做好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1.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三定”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指导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工信局、北岸工信和商务局,局各相关科室 

  2.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落实国家工信部加强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准入管理要求,督促我市机动车生产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生产企业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有关要求进行生产,从机动车辆源头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莆田市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工信函装备〔2020〕241号)要求,继续牵头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杜绝生产企业非法改装车辆。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提高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区)工信局、北岸工信和商务局,局装备科 

  3.配合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投资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尾矿安全管理要求,依据职责,做好尾矿库相关项目(技改)的核准、备案工作。不受理经当地政府组织认定的已建尾矿库下游影响安全区域内,新建企业或者其他重要建(构)筑物的项目申请;在采空区地表塌陷影响范围内,不审批任何新、改、扩建项目。落实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核准(备案)建设的尾矿库相关项目(技改)。

  责任单位:各县(区)工信局、北岸工信和商务局,局投资科 

  4.落实水电站防汛工作。督促我市仙游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加强汛期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汛期防洪调度计划,严禁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责任单位:仙游县工信局,局能源科 

  5.推动纺织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按照市消防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纺织印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莆消联办〔2021〕4号)部署,积极推进纺织印染行业生产工艺转型升级,引导促进印染企业集聚入园,加快纺织行业高质量发展;协调督促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依法生产、规范经营。

  责任单位:各县(区)工信局、北岸工信和商务局,局消费品科、化工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工信部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三)强化执法检查。要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要瞄准重大安全风险精准发力,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剑,通过严格执法真正把预防为主落到实处,防范整治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执法宽松软等问题,确保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动,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善于总结推广。各单位请于2021年6月25日、7月25日前分别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工信局运行科。

  联系人:柯振雄,电话:2293091,邮箱:ptjmwyxk@163.com。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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