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相关规定,现就你公司上报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送出工程、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送出工程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的请示批复如下:
一、220千伏后郑母线联络线(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送出工程)架空部分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岩下村,终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山初村,长度为5.381千米。
二、220千伏后郑母线联络线(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送出工程)电缆部分保护区范围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后郑村,终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后郑村,长度为1.61千米。
三、220千伏郑顶线(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送出工程)架空部分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后郑村,终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潘宅村,长度为5.033千米。
请你司将划定结果及时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告知,做好标志牌制作、悬挂等工作,并及时报送标志牌设置工作进度。联系人:陈敏敏 联系电话:2295090 邮箱:qscwdze@163.com。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