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本局各有关科室,市能源执法支队: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函安办〔2020〕2号)及市安办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即日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以民爆物品、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电力设施保护、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坚决整治部分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整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深查、细查、严查,着力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工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借助工业企业微信群加大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力度,以企业家座谈会为契机,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学习。二是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我市工信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要分批组织相关干部和重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宣传贯彻教育。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性、根源性问题。二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市实施细则,每季度定期召开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三是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亲力亲为、主动上手,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要列出清单、现场核查,及时掌握新的风险隐患,抓早抓小,有效处置。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健全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加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记录、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落实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督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突出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配合应急部门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监管部门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民爆物品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安全生产基础方面:重点整治企业生产区、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18)中强制性条款落实不到位,不合格品不按规范进行处理,视频监控存在盲区,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设施不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生产线关键工序、重点岗位监测不到位,主要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联锁参数等设置不合理、预警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分级、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规定配齐、配全、配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不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问题。三是隐患排查治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对各种检查发现的隐患未按“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未对隐患“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导致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等问题。四是日常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五统一(管理、标准、制度、培训、考核)未有效推进,生产现场员工执行安全行为不规范,企业、生产线停车或复产手续不完整,储存库区值班室建设、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员工着装、值班值守、出入库登记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不按规范实施,存在“三违”、“四超”行为等问题。五是安全资料符合性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等与企业现状不一致问题。六是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应急预案与实际不符,配备的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未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可靠,未组织应急演练,未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未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等问题。七是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整治企业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人员对消防器材操作不熟练,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
(五)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专项整治。一是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督促油气管道企业组织专业力量对影响油气管道运行安全的外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油气管道线路第三方违法施工与占压及间距不足、易发生地质灾害点管护措施不到位、管道场站周围火灾安全隐患防护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制度建设与日常维护方面:重点整治隐患整改档案与汛期灾害防范工作方案未建立,隐患报告和整治机制、每日管道线路巡查和报告制度不落实,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未按规范设置更新等问题。三是宣传与培训方面:重点整治巡线及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管线周边宣传未开展等问题。四是风险评估与防范方面:重点督促企业全面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开展风险分级评价,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重点整治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五是应急储备与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应急方案,并与地方应急方案相对接,重点整治油气管道企业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抢修力量与应急方案不匹配等问题。
(六)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一是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执法行动,对危害电力设施的案件要及时立案处理,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违章建房、塔吊碰线等突出问题,要依法清除和整改;二是要建立群众举报制度,以利积极预防和快速处置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要督促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度,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高防盗、防破坏能力;四是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电力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完善预警机制,提高抢修能力,降低事故损失,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七)电子信息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电子信息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日常管理、危险物品项目建设及储运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工艺设备的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等内容,抓好隐患排查结果的闭环处理,强化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管理,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和责任措施落实。
(八)软件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生产设备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承载能力不足现象、生产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并定期检查、生产场所安全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等方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形成闭环管理。指导企业开展车间厂房、集中住宿的员工宿舍、出租出借场所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九)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三定”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指导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是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和指导企业细化完善搬迁改造方案,要倒排进度,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加强搬迁改造过程安全环保管理,确保搬迁改造按期完成。
三是积极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配合国家工信部加强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准入管理,督促企业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有关要求进行生产,从源头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配合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
四是要推动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传统行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围绕绿色制造、安全生产等转型升级方案,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技改项目,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水平,实现产业绿色、安全发展。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到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全面宣传、发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要立即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处的隐患要当做事故予以重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区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性成果,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工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行科,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跟踪各重点监管领域行业科室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任务清单,规范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各项任务。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要强化领导,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抓出实效。市工信局领导小组针对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落实情况适时展开督查检查。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着眼抓长效抓日常抓经常,坚持“严”字当头,做到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有检查通报、有问题清单、有督促整改、有复查验收、有反馈报告,做到挂牌督办、事了销号,形成工作闭环,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企业要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三)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加强指导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联系人:柯振雄,电话:2293091,传真:2215086
附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第一小组:仙游县
组 长:陈朝阳
成 员:能源科、装备科
第二小组:荔城区
组 长:陈清泉
成 员:电子信息化科、服务业科
第三小组:城厢区
组 长:陈俊杰(负责工作总协调)
成 员:运行科、化工科
第四小组:涵江区
组 长:林国华
成 员:软件服务业科、食药科
第五小组:秀屿区
组 长:陈 育
成 员:产业科、企业科、能源执法监察支队
第六小组:北岸
组 长:郑 玮
成 员:技术科、消费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