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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工信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及联系电话

2024年08月30日 10:06    来源:市工信局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人民政府1号楼

  联系电话:0594-2290478

  传真电话:0594-2292391

  电子邮箱:ptjmwbgs@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3:00-6:00(夏令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工业和有关信息化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工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闽台、闽港、闽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开发区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依法负责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其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

  (五)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材料工业(不含建材)、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融合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推进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发展。

  (十)负责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一)朱建阳  党组书记、局长、市直经信系统党委书记:主持市工信局全面工作。

  (二)陈俊杰  党组副书记:负责鞋服产业链、工艺美术产业链综合协调组工作。

  (三)施晨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计划财务,信息化、软件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服务,软件产业招商、数字经济、两化融合,服务型制造、物流、工业设计、工业旅游、工业文化等生产服务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及招商等工作;负责市人大的对应综合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科、软件服务业科、生产服务业科。

  (四)潘志勇  党组成员、市直经信系统党委副书记:在市政府驻京联络处挂职,负责对应北京招商联络组工作。

  (五)吴旭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效能、政务公开、综治平安、办公室运行与后勤保障、政策法规(审批)、促进企业降本减负,电子信息的行业管理服务、电子信息产业招商,产业集群(含先进制造业集群)、县域重点产业链,招商、招商窗口综合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质量品牌。负责电子信息产业链综合协调组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和法规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电子信息科、技术进步科。

  (六)邓建庭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机关人事、产业人才,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精神文明,规划和投资、“五个一批”项目、龙头企业发展、项目建设招投标,闽东北协作区产业协同发展,能源、电力、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生态环保、节能监察、电力执法,装备工业、民爆行业管理、军民融合产业,新型工业化、品牌战略等工作,协助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招商。负责市政协的对应综合工作。负责高端装备产业链综合协调组工作。

  分管人事教育科、系统党委、投资和规划科、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科(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力执法办公室)、装备工业科。

  (七)王  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经济运行、防汛抗旱、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制鞋、纺织新材料(服装)、石油、天然气、工艺美术、盐业等行业管理服务工作(含油气管道保护),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小企业、营商环境、产融对接、企业服务平台、社会信用、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信访,惠企政策宣贯,工信领域行业协会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鞋服产业链、工艺美术产业链综合协调组工作。

  分管经济运行科(市加快工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化工和材料工业科、消费品工业科、中小企业科(市中小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直属改制企业留守服务小组。联系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商业总公司。

  (八)徐智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协调、民企对接、海洋经济、莆港澳台产业合作、园区改革和创新,食品、医药、医疗器械等行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食品产业链综合协调组工作。

  分管民营经济发展科、产业协调科(市园区办)、食品和医药工业科。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安全保卫等工作。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有关工作。

  (二)综合和法规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综合分析工业和有关信息化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对工业和有关信息化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局机关研究课题管理,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起草局机关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全局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负责宣传及编发内刊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导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牵头开展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工信系统法制工作,统筹推进、监督检查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监督管理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工业总量平衡。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企业、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组织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和调运。指导产业安全相关工作。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承担制鞋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局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及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计划财务科。按规定负责编制局机关预决算草案,监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检查。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五)投资和规划科。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发展。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按规定组织申报国家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办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限额以下企业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

  (六)产业协调科(市民营企业对接办公室)。研究拟订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承担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负责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协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指导、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导全市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闽台、闽港、闽澳产业合作与交流。统筹协调本局招商引资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工程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市内区域协同发展,承担组织、指导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具体事务。

  (七)中小企业科。研究拟订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问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制,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融合作。指导、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牵头局机关信访工作以及局直属企业留守机构管理及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指导工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协会工作。

  (八)技术进步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产业技术提升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质量品牌提升、知识产权、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九)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科(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力执法办公室)。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监测电力发展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电力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配合做好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电力价格调整建议。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落实电力市场运行相关规则,指导服务各电力市场主体。承担全市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其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承担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组织开展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指导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装备工业科。承担装备工业、钢铁、有色、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负责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有关工作。负责起草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指导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一)化工和材料工业科。承担化工、纺织新材料,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气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负责承办我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按规定负责管理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等。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调度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起草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指导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二)消费品工业科。承担轻工、盐业、传统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负责起草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指导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三)食品和医药工业科。承担食品、医药、医疗器械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承担国家医药工业统计相关工作。负责起草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指导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四)电子信息科。承担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导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指导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产业链深度融合、协同发展。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建设。负责起草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指导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五)软件服务业科。承担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指导软件产品有关测评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起草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指导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六)生产服务业科。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工业企业模式创新。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工业设计发展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

  (十七)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等工作。负责本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调配、推荐、考核、任免、奖惩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扶贫挂钩帮困工作。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工程与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十八)民营经济发展科。负责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国内竞争力。

  五、内设科室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2290478

  (二)综合和法规科:2232608

  (三)经济运行科:2293091

  (四)计划财务科:2223299

  (五)投资和规划科:2213328

  (六)产业协调科:2212313

  (七)中小企业科:2610312

  (八)技术进步科:2293357

  (九)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科:2392843

  (十)装备工业科: 2232986

  (十一)化工和材料工业科: 2111802

  (十二)消费品工业科: 2223133

  (十三)食品和医药工业科: 2111693

  (十四)电子信息科: 2618232

  (十五)软件服务业科: 2618232

  (十六)生产服务业科: 2213086

  (十七)人事教育科: 2292357

  (十八)民营经济发展科:22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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